《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时仲裁指南》(简称《指南》)31日由四家机构联合在厦门正式对外发布。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简称“中国海仲”)副主任李虎、厦门自贸委副主任卢海林,厦门贸促会会长柯碧如、厦门律师协会会长王桂英分别代表各自机构发布上述《指南》。
李虎称,《指南》旨在系统梳理中外企业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通过临时仲裁解决争议的法律依据、程序规则及注意事项,为企业等市场主体在自由贸易试验区通过选择临时仲裁解决争议提供规则和操作指引,推动开展符合中国国情,理念先进、接轨国际、规范灵活的临时仲裁实践,努力打造具有示范效应的涉外海事商事争端解决“福建(厦门)模式”,为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临时仲裁实践提供借鉴,促进临时仲裁在中国的发展;同时填补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临时仲裁实践指引的空白,满足当事人对多元化仲裁服务的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国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
卢海林认为,此次联合发布《指南》是中国海仲依托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政策优势,积极支持及参与海丝中央法务区打造“海丝国际法商融合服务基地”的重要举措,旨在探索开展符合中国国情,理念先进、接轨国际、规范灵活的临时仲裁实践应用,将进一步推动厦门打造“立足福建、辐射两岸、影响全国、面向世界的一流法治服务高地”。
他表示,下一步,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将深化与中国海仲的合作,积极支持临时仲裁规则在自贸先行区的实施应用,为打造更高水平海丝中央法务区,服务厦门打造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柯碧如表示,联合发布《指南》是厦门自贸试验区商事法律领域“先行先试”的创新举措,也是中国贸促会倾力支持福建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的新成果。下一步厦门市贸促会将依托贸促涉法机构汇聚厦门的优势,加快打造多元化、一站式、全链条涉外商事法律综合服务平台,形成具有厦门特色的贸促法律服务品牌。
王桂英称,《指南》是一部结合多方实践经验,要素完整、内容完善的规范性指引,为商事主体如何在福建自贸区运用临时仲裁解决争议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导。
业内人士称,《指南》是一部关于临时仲裁如何开展的实践指引,阐明了在自贸区开展临时仲裁的前提条件,突出临时仲裁区别于机构仲裁的差异性实践,强调仲裁机构在必要时提供管理的服务范围,对于进一步推动临时仲裁在中国落地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